标题:
省委 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
发文机关:
省委 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发〔2012〕11号
发布日期:
2012-02-09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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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突出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现就深入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定不移深化开放
(一)全省对外开放已进入新的阶段。新世纪以来,特别是2006年全省对外工作会议以来,全省深入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坚定不移推进对外开放,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风险和挑战,推动开放型经济跨越发展,初步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全省外资外贸结构不断优化,实际利用外资连续九年保持全国第一,对外贸易连续九年位居全国第二;对外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从小到大迅猛发展;国际服务外包发展规模和发展势头全国领先;国际友好交往日益活跃,江苏与世界的联系更加密切。开发区功能创新加快推进,继续走在全国发展前列,是海关特殊监管区数量最多、功能最全、建设水平最高的省份之一。总体上看,我省已进入全面深化开放、加快转型升级的发展新阶段。
(二)充分认识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的重大意义。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扩大开放是实现经济繁荣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世界各国和地区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回顾江苏的发展历程,每一次成功转型,每一次发展跨越,都是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根本动力,极大地提升了全省综合经济实力。可以说,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江苏今天这样的良好发展局面。现在,我省对外开放的外部环境和内在条件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只有更新开放理念,创新开放路径,优化开放布局,深入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才能巩固和发展江苏开放型经济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扎实的举措,推动全省对外开放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三)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按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坚定不移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坚持扩大内需与稳定外需相结合、对外开放与转型升级相结合、经济国际化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结合,着力在更新开放理念、优化开放布局、创新开放路径、完善开放体制上实现新突破,加快形成以国际化企业为主体、国际化城市为基础、国际化人才为支撑的对外开放新局面。
(四)主要目标。经过“十二五”时期的发展,实现对外贸易及引进外资结构和质量、“走出去”发展规模和效益、优化对外开放布局位居全国前列,经济国际竞争力、全球要素配置力、对外影响力有大的提升。争取到2015年,全省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突破6500亿美元,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在2010年基础上增长2倍;“十二五”期间对外投资中方协议额超过200亿美元;打造一批高水平、有特色、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开发区,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
二、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五)增强出口核心竞争力。落实商务部等国家十部委《关于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指导意见》,深入实施科技兴贸、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重点支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企业及大型成套设备出口企业,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完善出口品牌培育机制,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出口认证和宣传推广,打造国际知名品牌,2015年,全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数量达到300个。引导产业集群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建设70个外向度较高、竞争力较强、特色鲜明、产业链配套完善的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省级出口基地,创建30个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加快无锡“感知中国”中心建设,支持苏州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积极推动无锡列入国家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带动全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六)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巩固和扩大传统市场,大力开拓新兴市场,充分利用自贸区协定重点拓展东盟、南美、南亚等市场,千方百计稳定外贸增长。在具有较大辐射效应的重点市场打造若干海外重点展销平台,支持企业建立自主营销和服务网络。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提高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积极推进国际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拓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渠道。完善专业化大市场的外贸功能,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内外贸结合专业市场。重点支持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环保设备、高端装备制造、海工装备等新兴产业开拓国际市场。
(七)加快发展服务贸易。重点推动文化、物流、中医药、信息技术、旅游、教育、商务服务等行业的产品和服务出口,积极培育百强服务贸易出口企业。加快推进南京、苏州和连云港三大国际商务中心建设。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展会,加强国际性展会平台建设,研究创新办展机制,在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等方面取得突破。大力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培育一批文化出口企业,积极创建“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支持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建设,推动更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文化企业和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加大对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出口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完善对外文化贸易企业相关政策和服务。与沿海发展规划和长三角一体化规划相衔接,发挥临江靠海优势,巩固大宗产品进口集散优势,建设一批服务全省、辐射周边的交易物流中心。
(八)提升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着力打造以南京、苏州、无锡三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为中心的苏南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带,提升江苏国际服务外包区域品牌的国际竞争力。大力发展软件开发、研发设计、金融后台服务、生物医药研发、动漫创意、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服务等服务外包,加快培育政务外包,检验检测、云计算领域、物联网领域、跨国公司共享服务中心等服务外包行业。
(九)积极发展进口。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积极的进口战略,坚持进口与扩大内需相结合,与国内产业发展相协调,优化进口商品结构,扩大先进技术和设备、关键零部件、重要能源、原材料进口,适度扩大消费品进口。综合运用进口贴息、进口信贷、进口信保等方式促进进口,积极发挥机电产品进口国际招标的作用,推动产业升级。推进重点进口口岸建设,扩大张家港港、太仓港、连云港港、洋口港、江阴港、泰州港、南京港在能源、化工、纺织原料、矿产品、林产品、农产品、食品等领域的进口物流优势,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优化和转型升级,发展一批服务全省、辐射周边的进口集散地,建设一批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和分拨、物流中心。培育“中国国际进口产品博览会”,努力打造服务全国、面向全球的进口公共服务平台。
(十)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加强对外商投资的产业指导,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引进力度,推动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有机结合,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构筑我省利用外资的新优势。围绕制造业转型升级,重点扩大生产性服务业利用外资,加快发展为制造业配套的金融、物流、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每年举办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专题投资促进活动。鼓励苏南和苏中苏北地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在苏南建设两个以上的利用外资转型升级示范区,在苏中和苏北分别建设一个以上的利用外资加快发展示范区,发挥示范区在新时期利用外资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十一)丰富利用外资方式。突破以绿地投资为主的单一利用外资方式,鼓励外资企业通过并购进一步整合产业链,大力引进境外各类投资基金,鼓励企业境内外上市,积极有效利用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稳妥做好有条件的企业在香港地区发行人民币债券,加大间接利用外资力度。引导外商投资由成本取向转为市场取向,促使产业链高端环节、研发和营销环节的进入,努力向价值链微笑曲线的两端延伸。突破以独资为主的单一合作形式,鼓励省内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放大溢出效应。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实现境内外上市,积极引进外商投资基金。鼓励外商投资基金更多投向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研究制订我省引导鼓励外商投资基金相关政策。
(十二)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鼓励现有企业扩展功能,设立区域性研发、物流、销售、财务中心,成为跨国公司功能性机构。以做好增量为重点,对于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在开办和用房方面给予补助,在经营业绩和高管引进方面给予奖励,在人才引进、出入境管理、货物通关等方面给予便利,将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工作纳入全省外资评价体系。
(十三)加大力度推动重点企业“走出去”。加强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发展的布局规划和产业指导,重点支持企业在境外开展生产加工、资源开发、营销网络、技术研发、品牌并购、文化和教育等对外投资项目以及对外承包工程总承包项目。支持我省柬埔寨西港特区和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两个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和招商良性滚动发展。引导和支持我省有实力企业建设境外产业集聚区,到2015年省级境外产业集聚区建设达到5家,引导省内企业入区集聚配套生产经营。积极利用各类境外基金帮助企业“走出去”。
(十四)培育本土跨国企业。引导我省企业树立国际化经营理念,选择拥有一定规模、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从资金、技术、财税、金融、人才、信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对投资三个国家或地区、投资额1亿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推动对外投资和对外贸易结合、“走出去”和“引进来”结合,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大力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到2015年,培育50家以上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本土跨国公司。
(十五)提高开发区发展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支持符合要求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稳步规范开展新设省级开发区工作。更加严格地实行工业项目向各类开发区集中,提高开发区工业用地门槛和项目建筑的容积率。加大全省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力度,重点培育120家新兴产业为主的特色产业园区,提升开发区新兴产业集聚能力。大力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积极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推广清洁和低碳技术,到2015年,全省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全部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实施创新型开发区(创新型园区)建设计划,推动海内外创新资源进入开发区,重点建设好一批集知识创造、技术创新和新兴产业培育为一体的创新核心区,争取到2015年全省有60家以上的开发区创建和建成创新型开发区。加快开发区功能创新,支持特殊功能园区建设,推进开发区与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支持苏州、南京、无锡、连云港等市争取自由贸易园区试点工作。支持连云港申报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先导区。
(十六)拓展开发区合作发展模式。积极支持南北共建园区的发展。鼓励江苏开发区与上海等省外开发区、中央企业、省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合作共建园区,支持经两国政府商定合作共建的园区建设。巩固和深化与重点国家(地区)的合作。进一步发挥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快推进中瑞(无锡)生态城、中德(徐州)东方鲁尔工业园、中芬(丹阳)数字生态产业园、中韩(盐城)科技园、中奥(南通)科技产业园等建设,促进江苏开发区与台湾地区深化交流合作,积极探索江苏开发区与境外区域合作开发新模式。加快推进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打造苏北和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引导有条件的江苏开发区加快“走出去”步伐,积极参与境外合作区和集聚区的建设。
(十七)构建稳定的与港澳台经贸合作机制。充分利用CEPA和ECFA,加快推进金融、保险、物流、文化创意产业、商业连锁、信息咨询、工业设计和医药卫生、检验检测、人力资源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合作。以与港澳台三地举办的合作促进活动为平台,建立并完善苏港、苏澳、苏台间经常性的交流机制,拓展合作的空间。进一步办好海峡两岸企业家紫金山峰会、海峡两岸产业合作论坛、“合作促进周”(港、澳、台)等重要经贸活动,积极支持“海峡两岸(昆山)商贸合作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示范区、台湾(锡山)农业产业园、“南京台湾名品城”等重点项目的实施。积极申报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先行先试区。充分发挥苏新合作理事会的桥梁作用,推进苏通科技产业园、中新(南京)科技生态城建设,进一步深化与新加坡的合作。同时,完善驻外经贸网络,深化与美国、欧洲、日本及东盟的经贸合作关系。
(十八)加快发展外向型农业。加强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大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力度,积极组织农产品出口企业参加境外促销,努力培育出口农产品国际品牌。加快国际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引进。积极探索现代农业高端人才境外培训,支持做强做优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海峡两岸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及省级外向型农业示范区、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及苏台农业合作园区等农业发展载体及平台。鼓励引导我省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到境外开拓农业资源。充分利用我省农业科技人才与技术优势,大力发展农业服务贸易。
三、全方位推进国际(境外)合作与交流
(十九)加强对外宣传和推介。借助国家对外文化交流平台,继续打造“感知江苏”、“同乐江苏”等对外文化交流品牌项目,有计划地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对外文化交流,面向重点国家和地区展示江苏文化魅力和美好江苏新形象。继续办好“中国·江苏国际文化艺术节”等大型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引进吸收国外优秀文化成果。加强与中央涉外媒体和港澳台媒体的互动合作,推动省内主要涉外媒体与境外主流媒体建立长期稳定的交流合作机制。
(二十)加强科技领域国际合作。利用江苏高校和科研院所集聚优势,鼓励和引导海外着名高校、研究机构与跨国公司到江苏单独设立或联合共建从事技术转移服务、成果转化孵化、产业技术研发等业务的国际化创新载体。鼓励和支持对外科技合作集中的地区,建设具有国别特色或专业技术领域特色的高水平国际成果转化基地。鼓励和支持企业围绕产业升级的高端需求引进海外核心关键技术,联合高校、研究机构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鼓励和支持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有效利用当地科技资源;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国际标准认证。鼓励和支持创新型企业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国际合作水平。加快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规建设,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二十一)加强以友城为重点的国际交往。逐步完善友城合作机制。实施“友城30强”工程。以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友城为重点,建立高规格的政府间联合委员会,统筹推进各领域与友城的务实合作。建立和完善境外领事保护应急协调、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和主动预防机制,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等制度。建立政府部门涉外法律文书的法律与外事审核机制,规范对外交往文书。
(二十二)加强教育国际合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重点加强与国际前100强高校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创办中外合作的高水平大学和项目。2015年前,集中力量办好3所左右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大学、5所左右中外合作高水平二级学院、50个左右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项目。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制定完善吸引留学生的勤工助学和医疗保险政策,充分发挥“茉莉花”留学政府奖学金的引领作用,放大品牌效应,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设立留学奖学金。争取省内若干所高校成为全国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到2015年,在苏留学生规模达3万人左右。加快江苏教育优质资源的海外输出,支持高水平大学在海外举办分校(校园)或建立海外学习中心,鼓励高校联合举办境外办学园区。依托友好省州、友好城市和友好学校的交流渠道以及江苏教师海外培训基地资源,推进海外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江苏汉语中心)建设。
(二十三)加强境外旅游合作。深化与港澳台、东南亚、美加、欧盟等境外旅游客源地的合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国际旅游双边和多边关系,进一步打造和推广“美好江苏”旅游形象,提高江苏旅游的国际影响力。积极引进和利用外资,建设旅游度假区,发展休闲旅游、生态旅游和商务旅游,吸引国际旅游品牌和管理落户江苏,形成江苏特色的品牌服务,把江苏打造成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打造旅游装备品制造业,实施高端旅游人才的境外培训,鼓励省内旅游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
(二十四)加强卫生国际合作。以北美、西欧、北欧、大洋洲和日本、新加坡为重点,逐步在江苏建立涉及医疗卫生新技术、医学研究、培训、医疗器械及药品开发等领域的跨国交流与合作机制,逐步积累世界一流的医疗卫生人才和技术,打造集临床诊疗、科研与培训为一体的国际知名医学港湾。
四、营造更具竞争力的对外开放环境
(二十五)加快建设国际化城市。坚持世界眼光、各自特色和本土优势,加快完善与国际化城市相匹配的产业、服务、创新、集散等功能,增强城市对国际要素资源的承载力。着力塑造国际一流的城市品质,提高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水平,保护城市历史遗存,大力弘扬城市精神,促进开放多元、包容创新的文化繁荣发展,积极营造适宜创业和人居的良好环境。大力提升城市对外开放度,突出抓好重大国际展会、高规格国际经济活动,广泛开展城市对外交流合作,增强江苏城市的国际影响力。
(二十六)推动人才国际化。把推动人才国际化作为推进经济国际化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人才投入,大力培养和引进国际高端人才,充分利用全球智力资源,加快建设国际化人才高地。实施“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江苏万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拓宽引才渠道,加强高端领军人才引进,争取到2015年,从世界范围引进200个能够突破核心技术、引领学科发展的创新团队,2000名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水平的领军人才,10000名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创新引才机制,坚持按需引才、以才引才、柔性引才,积极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国际顶尖科技人才和海外智力,大力引进顶尖高技能人才。建立海外人才培训基地,实施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海外培训计划,大力提升本土人才国际化素质。加快人才特区建设,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流动配置、激励保障和管理服务机制,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环境。要加大教育改革力度,更新人才培养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水平,突出培养本土具有国际化水平的大学生,以更大规模的教育对外开放和更高水平的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推动人才国际化。
(二十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一般贸易企业的金融扶持,改善融资环境。创新外经贸企业融资担保方式。运用省商务发展基金向国有再担保、担保机构注资,引导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质押、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出口订单抵押、货权质押、封闭贷款等方式降低企业贷款门槛。充分运用“内保外贷”、开具出口信用证、出口保函等方式,加大对外贸出口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政策性出口信贷、进口信贷以及境外投资贷款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和推动有条件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与进出口银行搭建中小外经贸企业“统贷统还”平台。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丰富跨境人民币结算产品,稳步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和投资。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金融与规划合作,推动企业国际化。
(二十八)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深化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现外资审批单独列户管理。加强吸收外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服务基层和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全省外商投资管理服务培训平台和纠纷投诉调解工作平台,积极有效化解投资矛盾,维护我省优良投资环境形象。继续推进“大通关”建设,推进江苏省电子口岸建设。进一步优化海关和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探索完善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全面推动提高通关效率和检验检疫能力,降低企业通关成本。重点加强连云港港、太仓港、南京港、禄口机场、苏南机场、南通兴东机场等重点口岸建设,大力增强口岸服务和辐射功能,开辟和增加国际(境外)航线、航班,鼓励发展旅游包机服务,进一步打造适应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要求的投资贸易环境。
(二十九)强化贸易摩擦应对和风险防范。建立政府、行业和企业“三位一体”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完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发布具有国别特色的企业境外知识产权维权指引,健全贸易摩擦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贸易摩擦预警体系建设,支持在重点出口产品、重点出口企业、重点出口行业协会和重点出口地区建立公平贸易预警点。鼓励支持企业主动应对反倾销、反补贴等各种贸易摩擦,积极运用贸易救济措施,保障产业安全。健全产业损害预警体系,加强对重点国别、重点产业的安全预警监测。加强开放型经济的风险防范,进一步加大对外经贸企业用好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力度,提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防范经营风险的能力。
(三十)注重分类指导。充分发挥苏南地区在改革开放中的优势,进一步扩大开放,先行先试,大胆创新,整合优势,错位发展,全面提升苏南地区的国际竞争力,将苏南地区建设成新一轮对外开放的示范区。加快苏中、苏北地区开放步伐,充分发挥其比较优势、后发优势和潜在优势,壮大发展规模,提升发展质量,将苏中、苏北打造成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从战略高度推动沿海开发开放,优化空间布局,推进集聚集约开发,促进港口、产业、城镇互动发展。有序引导南北产业转移,促进南北区域共同发展。
(三十一)创新体制机制。以深化改革促进开放,推进经济国际化。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努力创造符合国际惯例、国际标准的政策法制环境和服务环境。充分发挥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在深化开放中的作用,加强经贸促进,规范市场行为,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促进中介机构发展。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的原则,进一步创新开发区管理机制和开发机制,修改《江苏省开发区管理条例》,构造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多元化的投资格局,防止体制回归。调整并完善开放型经济绩效评价体系,弱化对规模、速度的考核评价,强化对质量效益、结构优化及创新发展的考核评价。
(三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经济国际化战略不动摇,把深化开放、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作为全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加强对开放型经济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成立由省主要领导挂帅的全省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放布局、开放重点及体制机制、政策创新及全省大型境外涉外活动等工作,强化各有关部门对扩大和深化开放工作的指导服务职责,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支持扩大和深化开放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