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推进畜牧业项目开工复工的紧急通知
发文机关: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发文字号: 苏农便〔2020〕19号
发布日期: 2020-02-26
文章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分类: 产业发展
苏农便〔2020〕19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是完成国家提出的生猪恢复生产四年目标三年完成的关键之年,根据生猪生产和项目建设的客观规律,强化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生猪生产项目建设两手抓显得尤为重要,对如期完成今年阶段性目标任务和明年全面目标任务尤为关键。现就加快推进畜牧业项目开工复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畜牧业生产“两手抓”。稳定生猪生产,事关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当前我省生猪恢复生产形势总体向好,但由于去年生猪产能降幅大,目前生猪存栏量仅达到2020年度目标任务的一半。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近期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开工情况不容乐观,新增产能动力不足,严重影响今年生猪生产恢复和目标任务完成。据调度,目前2019、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超80%未开工复工,2017-2019年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70%没有完工,市、县扶持生猪等养殖场建设项目也基本处于停工状态。这不仅会影响产业稳定发展,更会影响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大局。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研究新冠肺炎疫情对本地畜牧业生产的影响,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畜牧业生产,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要将畜牧业项目开工复工作为当前加快推进生猪恢复发展的重要任务,千方百计化解养殖企业困难,着力减小减少停工停产对畜牧业生产和市场保供的影响。
二、积极组织,统筹推进畜牧业“三类”项目建设。2020年是生猪生产恢复任务最为艰巨的一年,时间已过去近2个月。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抢抓时间,强化组织推进,建立调度制度,督促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全力推进中央预算项目尽快复工,要对照中央预算内投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项目要求,加快推动2019年项目承担单位进一步优化建设计划,倒排序时进度,量化工作量,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督促2020年项目承担单位抓紧编制初步设计,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土地、环评、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争取早开工、早建设、早见效。加快开建已立项已批复项目,要全面摸清市、县已批复立项的和企业自主投资建设的养殖场新改扩建项目数量、进展及存在困难,实施项目清单管理。落实帮扶机制逐一对接企业服务,着力打通开工复工瓶颈制约。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和企业法人主体责任,强化项目督导检查和工作调度,督促企业加快项目实施,尽早实现复工达产。从快立项、批复、实施规划项目,各地要对照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和新增产能规划,主动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新建养殖场项目的落地,做到尽早立项、尽快实施、尽早投产。对一些投资规模大的新建养殖项目,争取将其纳入当地重大项目库予以重点支持推动。
三、加强管理,压实疫情防控“两方”责任。各地要在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项目开工复工。着力推动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优先保障项目单位施工人员、管理人员防护物资需求和企业水、电、气等供应,帮助企业尽快开工复工。统筹做好项目实施单位疫情防控监督、指导和培训,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规范要求,建立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人员、物流和公共卫生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置。落实医学防护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健康排查,加强人员、车辆消杀防疫。加强人员培训,保障口罩、体温计和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到位,树立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的意识。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办公区域、施工区域、食宿区域规范管理的各项防控措施。针对改扩建养殖场,做好分区管理,杜绝人员、物流交叉来往,避免疫情风险。
四、强化落实,确保项目复工“两个”到位。各地要高度重视各单位项目开工复工面临的物料运输、用工、资金周转等困难,逐一开展调查摸底,查找问题症结,帮助协调解决,确保项目能开工、早开工。积极推进生猪生产恢复发展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会同财政部门优化项目资金拨付程序,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对接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保障养殖用地,协调生态环境部门落实养殖场环评,对项目实施资金周转有困难的养殖场加强信贷、贴息等政策扶持,全力保障项目实施。主动帮扶指导落实到位,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通过网站等官方渠道,设立并公布开工复工联系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及时解决所反映的有关问题。针对施工人员不足的情况,积极与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沟通,争取就地就近“点对点”协调解决建筑用工问题。强化与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沟通,保障建筑材料市场供应,畅通道路运输,为项目开工复工创造必要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