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解读】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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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02-02
文章来源: 省平台网络
分类: 资质荣誉
一、申报时间
5-8月(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二、扶持对象
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 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三、政策优惠
企业所得税率降至 10%;
各级政策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四、扶持条件
1、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 365 天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技术领域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10%;
4、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 万元,比例≥5%;
2)、5000 万-2 亿元,比例≥4%;
3)、≥2 亿元,比例≥3%。
其中,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五、申请材料
1、企业信用承诺书;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3、营业执照;
4、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5、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相关材料;
6、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材料;
7、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8、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
9、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10、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11、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1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13、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14、中介机构说明材料。
六、政策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
七、原文链接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