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修订《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 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机关: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字号: 苏经信规〔2015〕2号
发布日期: 2015-11-27
文章来源: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分类: 资质荣誉
苏经信规〔2015〕2号
各省辖市经信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
为与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工作相衔接,进一步完善我省工业设计示范认定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经信委对现行的《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情况,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