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关于修订《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 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机关: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字号: 苏经信规〔2015〕2号

发布日期: 2015-11-27

文章来源: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类: 资质荣誉

省经信委关于修订《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

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经信规〔2015〕2号
 

各省辖市经信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

  为与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工作相衔接,进一步完善我省工业设计示范认定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经信委对现行的《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情况,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1月27日       


附件下载:苏经信规 〔2015〕2号.doc
附件下载: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doc
附认定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