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文机关: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字号: 苏中小科技〔2016〕328 号

发布日期: 2016-06-21

文章来源: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类: 产业发展

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互联网+小微企业”
行动计划》的通知 

  苏中小科技〔2016〕328 号 

 

各市、县(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  
  现将《江苏省推进“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江苏省推进“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6月6日            

 

 

  江苏省推进“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行动计划》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互联网经济的意见》,推动小微企业应用互联网提升创新力和生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遵循“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基本思路,以提升小微企业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促进互联网与小微企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平台建设和完善服务为抓手,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培育互联网企业和骨干平台,推动小微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资源实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奠定坚实基础。 
  二、行动目标   到2020年,互联网与小微企业深度融合,全省小微企业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基于互联网的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互联网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支撑平台。 
  ——互联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小微企业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营销服务等关键环节互联网应用覆盖率大幅提升,电子商务应用率超过90%,全省数字企业超过10万家。    
  ——信息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支撑体系,培育扶持10家基于云服务的全省性信息化应用平台,建成100家“互联网+小微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站。 
  ——支撑大众创新创业作用进一步增强。加快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全省培育“四众”(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新平台50个,建设一批智慧型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培育一大批互联网与小微企业融合示范企业。 
  三、行动内容   
  (一)提升小微企业信息化水平。实施小微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促进信息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全流程的综合集成应用,提升小微企业运营效率。深入开展数字企业创建工作,每年认定一批星级数字企业,示范引领小微企业向“智慧小微”转型升级。支持举办“百场万企”信息化知识培训,普及信息化知识。    (二)推动互联网技术运用。集聚资源建设面向小微企业的云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研发设计、优化控制、设备管理、质量监控与分析等应用软件和在线解决方案。举办“软件(服务)免费送”等活动,促进小微企业应用云平台,促进云平台做大做强。实施“上网触电”专项计划,推动小微企业依托专业化电商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支持小微企业利用APP、微博、微信、社交网络等创新电子商务服务模式。   
  (三)培育新模式新业态。组织开展“互联网+小微企业”融合试点示范,在开放式研发设计、网络化新型制造、平台经济等重点领域,培育和发现一批互联网与小微企业融合示范企业。分行业、分领域建设小微企业“互联网+”转型升级实训基地,帮助小微企业构建新型生产体系,发展网络制造新型生产方式。 
  (四)完善服务体系。实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程,重点建设1个全省枢纽平台、31个市县综合窗口平台和29个产业集聚区窗口平台,实现服务资源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服务协同。鼓励电信企业和大型互联网企业打造开放共享的资源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以租代建、支持核心业务发展的服务。探索供应链金融、电子商务信用融资等小微企业融资新模式和新渠道。 
  (五)促进信息化服务平台发展。实施小微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O2O(线上线下)推进计划。线上,重点发展工业云、“e企云”、虚拟软件园等平台,为企业提供网上信息化产品和服务。线下,整合电信运营商等产业链各方资源,在产业园区、商务楼宇、专业市场等小微企业集中的区域,建设一批“互联网+小微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站,为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化产品展示、体验、咨询、解决方案、培训沙龙等服务。 
  (六)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发挥“互联网+”集众智汇众力的乘数效应,实施小微企业“创新之家”培育计划,培育一批依托产业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一批智慧型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为小微企业提供互联网应用、创新创业等服务。深化省市共建互联网产业园、众创园,发展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培育一批创新型互联网企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经信(中小企业)部门要把推进“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作为“十三五”中小企业工作重点,建立健全推进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处室,结合本地区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工作协调和督导,形成全省推动“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的合力。 
  (二)加大政策扶持。发挥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作用,加大对“互联网+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各地实施小微企业“信息化券”制度。鼓励开展设备融资租赁等商业模式创新,为小微企业“机器换人”、智能化改造提供有力保障。加强示范引导,培育一批小微企业信息化应用示范企业和信息化服务示范单位。支持发展小微企业信息化服务联盟。 
  (三)建立绩效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符合市场评价准则的“互联网+小微企业”评价体系。制定小微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评价标准,逐步建立平台信用体系。各地要做好“互联网+小微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发展情况统计汇总等工作,及时反馈有关进展情况。